| 精心组织 真抓实干 全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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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6 10:31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位领导、同志们:
当前正处于2007年度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关键时期,县委、政府决定召开本次会议,通报全县2007年度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2008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充分体现了县委、政府对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深刻认识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把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作为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刚才,各位领导的发言介绍了许多经验和做法,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我县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我县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从06年底开始着手项目申报工作,按要求的程序先后完成了选点、宣传动员、民居调查等前三个阶段的工作。自六月份正式进入工程建设阶段以来,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村民居环境条件、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防灾能力为目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各项目乡镇、各有关部门领导重视,思想统一。各项目乡镇都成立了相应的项目建设领导组及办事机构,明确了具体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了任务和责任,项目乡(镇)政府与各实施项目村委会、与农户签订了项目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组织、动员大部分农户启动了工程建设。到九月十三日,全县重建户900户完成备料或基础工程的586户,完成墙体264户,合计占任务总数的94.4%;加固户1500户完成备料的896户,建设完成167户,合计占任务总数的70.9%;兑付到农户的补助资金155.865万元,占应拨付资金总数的69.3%。
四是各项目乡镇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一些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总结了一些初步经验,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了农村民居的防震减灾能力,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改善了党群和干群关系,培养和锻炼了一批了解“三农”工作的干部。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项目乡镇、各有关部门的艰辛努力、付出是密不可分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参与这项工作的同志们表示感谢!
二、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精心组织实施好我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从检查和汇报的情况来看,也还有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地方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够明确的现象,导致出现工作进展缓慢、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进展不平衡,工作被动;个别地方存在消极思想,以为有地震恢复重建的经验而轻视工作,重重建、轻加固;资金拨付到户慢;项目实施不规范,程序不到位,档案资料不齐;技术人员少,指导不及时,导致工程建设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做法等状况。
结合下一步工作,我强调几点:
1、各项目乡镇、各部门要消除畏难情绪、消极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防灾能力,为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精心组织实施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一定要想方设法保证按市政府统一要求的时间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建设任务能否顺利完成,是对各项目乡镇、各部门领导执政能力的检验,同时也将影响到今后项目资金的争取。
2、各乡镇要加大督促力度,组织、动员没有启动的农户立即启动建设。对一直未动工建设的农户要深入分析原因,是筹资困难还是存在认识问题要摸清楚,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对个别特困户、弱势群体,乡镇、村社领导一定要想方设法帮助他们,动员社会力量为他们建房,让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对不愿实施的农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调整给有条件、愿意实施的农户立即启动建设。各项目乡镇可以先调整启动建设,再填报有关表格,统计汇总报县领导组办公室审批后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各项目乡镇要严格按《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认真核对,尽快将第一批补助资金拨付给农户,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增加项目工程建设的透明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特别要防止用以前的老房子冲抵项目建设、空列户名、冒领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如有发现,将严肃查处。
现在,工程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县政府正积极协调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尽快到位。在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未到位之前,县政府将积极筹措,再追拨30%的建设资金到各项目乡镇拨付给农户,以缓解农户的资金压力。
4、要严格按《鲁甸县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
文屏镇要按县委、政府的要求,加强鸣楼村的建设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好“戴帽工程”,与砚池生态圆相协调,将鸣楼村建成一个新亮点。
5、各项目乡镇回去后立即组织对各地的建材市场进行一次调查,尽可能帮助农户组织、协调解决好建材供应、运输方面的困难问题,引导农户合理利用时间,处理好农业生产与项目建设时间上冲突的矛盾。积极组织村民投工投劳、互助建房。
6、各部门要严格按《鲁甸县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共同致力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7、认真做好总结验收阶段准备工作。验收的程序是:项目竣工后,乡(镇)政府先组织初步验收,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应向村民公布政府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经村民签字确认后报县领导组办公室验收备案。初验合格后,由县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按农村民居鉴定意见、加固改造方案和工程质量标准统一验收,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项目验收表》上逐级签字盖章确认并将相关资料整理三份存档,农户、乡(镇)、县各保存一份。县级验收合格后,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组织抽查,抽查率不低于60%,省级相关部门随机抽查各州(市)项目管理情况。验收不合格的乡(镇),按要求重新完善,经费自己承担。
8、领导组加大督促力度,实行分片负责制:即县领导组领导分片负责,成员单位领导挂钩到乡镇,充实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人员挂钩到村;乡镇领导组领导挂钩到村,乡镇领导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挂钩到户。明确任务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作到村村有人抓、户户有人管。严格按照上级进度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严把质量关,确保按要求在2007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12月10日前完成县级验收任务,以接受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具体分工为:
9、由县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开始着手2008年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在选点上除考虑上级要求的六个结合外,结合鲁甸实际,相对集中地选择在交通方便、群众经济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方实施,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分期分批的对区域内农村民居实施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
本着自愿的原则,由愿意实施项目建设的乡镇提出计划申请,县领导组办公室把关,初步审核汇总后报请县领导组确定申报的乡镇和户数。
10、请审计部门对2006年度江底乡潘寨村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建设的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审计,审计通过后由县领导组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工作,为06年试点工作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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